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刷境外银行卡超万元 商户有权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 |
2008年08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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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央行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北京奥运会支付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,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表示,根据过去奥运会举办城市的一些经验,在奥运期间和奥运会以后,是银行卡犯罪的高发期。为防止国际伪卡集团在中国进行犯罪活动,央行要求,奥运期间,外卡在中国刷卡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时,商户收银员有权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。
对于奥运期间推出的一些便民措施,欧阳卫民称部分将长期坚持下去,比如外币兑换机构办理非居民兑换的业务,也就是美元和人民币可以换,人民币如果换美元也可以换回去。另外,国外专业的外币兑换机构引进到机场等重要场所的,以后还会继续保留。
据欧阳卫民介绍,目前北京具有外币兑换业务资格的银行超过2000家,占全部网点的74%。其中奥运重点区域的295家银行网点全部具备外币兑换资格,平均每个重点区域拥有10家。另有外币代兑机构369家,其中330家分布在三星级以上酒店,10家分布在机场。 (记者蒋彦鑫)
来源: 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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